對廢氣(焊接廢氣等)、廢水(生產污水等)、廢棄物(如生產過程中所廢棄的紙箱、塑膠盒、焊錫渣等)、毒化物(如各種化學藥劑、廢液等)、噪音均以事前預防為原則,充分防止公害和妥善處理。
廢氣排放處理
發電機、廚房爐灶均依照《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排放限值》DB44/29-2001標準要求,對廚房油煙、火煙排放系統以及發電機廢棄排放控制進行設計施工;工程實施後,各項排放指標均達到標準要求。
廢水處理情況
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為3,500噸/日,現廢水實際產量為2,100~2,500噸/日。經過處理後的廢水,其COD(化學耗氧量)僅為11~43mg/L,遠遠低於90mg/L的國家一級排放標準;並採用全封閉式迴圈,大大減少了水資源消耗,目前正在進一步研究充分利用回收水,未來將實現零排放目標。
廢棄物處理
對一般廢棄物,從廢棄分類、投放、儲存、處理與管理、異常處理等作有嚴格管控。並安排專人管理廢棄物回收中心,監督各單位危險廢棄物分類投放情況,開展對應廢棄物存放和轉移工作的落實。產生的所有一般工業廢棄物及醫療廢棄物,委託具有危險廢棄物處理資格的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及當地環保法規規定進行處理。